中国近代体育史
发布时间:2023-12-15 03:56

  立即博体育最新版中国近代体育史主要介绍了战争至辛亥革命时期的体育、中国近代体育的发端、19世纪末20世纪初的体育思想、早期学校体育的普遍实施、早期体育师资的培训、教会学校与基督教青年会对竞赛性运动的传播、中华民国时期的体育、学校体育的演进、“五四”运动推动了体育的发展、早期体育团体的建立、20世纪初期体育管理体制的形成、早期的体育运动竞赛活动、华北运动会、华中运动会、全国运动会、参加远东运动会、参加奥运会、中国革命根据地的体育、红色根据地及红军中的体育、陕甘宁边区的体育、延安体育会与延安新体育学会、延安大学体育系、延安“九一”扩大运动会、八路军和新四军中的体育等方面的知识。

  1840年战争以后,中国由一个闭关自守的封建社会逐步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的社会。随着帝国主义的入侵,西方文化的输入,中国在体育运动方面发生了前所未有的变化。一方面,欧美国家的体育制度、方法及运动项目随着西方的学校教育渐渐传入中国,且经数十年的发展而成为中国体育运动的主流;另一方面,以中国武术为中心的传统体育活动虽仍在广大地区的民间流行,甚至在农民革命和起义中曾发挥重要作用,但从总体来看,已退居次要地位。外国近代体育在中国的兴起与发展构成了中国近代体育的基本内容。

  第二次战争(1856~1860)以后,清朝统治集团中产生了“洋务派”,在洋务运动中,近代体育的某些内容被作为军事训练的手段而首先引进中国。从1862年起,清朝政府开始对部分军队实行西式编练。如曾国藩湘军中的水师、李鸿章淮军和清廷的禁卫军等先后聘请外国人教练兵勇, 改习“洋枪”、 “洋炮”、“洋操”。当时的兵操,主要来自英、美,内容包括列队、刺杀、战阵与战术等。洋务派的武装力量在1894年的中日战争中损失殆尽。因此,战后清廷又重新组织新军,并改聘德国人为教练。如张之洞的“自强军”、胡燏棻的“定武军”及袁世凯的“新建陆军”等,都先后以德国军官为教习。这些德国人除了把本国的军事理论和技能介绍到中国外,也把德国体操的许多内容直接传播到中国。洋务派从19世纪70年代起陆续开办了一些以军事学堂为主的新式学堂(如福建船政学堂等)。这些近代第 1批“新学堂”,也都聘请外国人担任教师或军事教练,其中尤以德、日教师居多。这些学堂从军事训练目的出发,开始设置体育课。《清续文献通考》记述了北洋水师学堂的课程,除规定授以英语、测量、驾驶诸科外,在身体操练方面,“虑其或失文弱,授之枪,俾习步伐;树之桅,俾习升降……”。在《光绪政要》一书中,反映出体育课的内容和要求是:“以升降娴其技艺,即以练其筋力,……日间中学西学,文事武备,量晷分时,兼程并课。”当时北洋水师学堂体育活动的内容有击剑、刺棍、木棒、拳击、羹匙托物竞走、跳远、跳高、 跳栏、足球、爬桅、游泳、滑冰、平台、木马、单杠、双杠及爬山等。上述项目,一些属德国体操内容, 一些是日本式的赛跑游戏。这同当时所聘用的多为德、日教师是分不开的。

  19世纪70年代后,一些先进的中国人,为了“救亡图存”,纷纷向西方国家寻求真理,由此逐步形成一种改良主义思潮。在改良派所提倡的新学中,包括了近代体育的思想内容。康有为(1858~1927)在其所著《大同书》“小学院”一章中说:“以人方幼童,尤重养身,少年身体强健则长亦强健,少年脑气舒展则长大益舒展……,体操场,游步场无不广大适宜,秋千、跳木、沿竿无不具备,……”;在“中学院”一章中,提出修建“体操场、游步园、操舟渚”。在“大学院”一章中也强调“大学亦重体操,以行血气而强筋骸”。康有为还在长兴里自办学堂,并规定“枪”(兵操)、“体操”及“游历”为教学内容。梁启超(1873~1927)在甲午战争之后所发表的教育论著中,主张教导儿童“习体操”。1897年他在湖南时务学堂任总教习时,也注意对学生进行“体操锻炼”。近代中国资产阶级的启蒙思想家严复(1853~1921)根据进化论原理,阐明了运动强身的道理,他在《原强》(修订稿)中写道:身体“逸则弱,劳则强”;“劳心劳力之事,均非体气强健者不为功”。资产阶级改良派是中国最早接受近代教育与体育思想的人物,他们提倡近代体育,实际是对封建教育和封建武举制的否定。他们宣传近代体育的一个重要成果,是在社会上一定范围内形成了“耻文弱”的风气。

  1898年戊戌变法失败以后,人民革命运动迅速高涨。清政府为缓和阶级矛盾,以维护其封建专制统治,于1901年开始宣布实行“新政”。此后数年内对文化、教育、军事等进行了一些改革。在教育方面,于1902年颁布《钦定学堂章程》,未及实行,翌年又颁布《奏定学堂章程》。后一章程不仅规定了中国第1个在全国范围内付诸实施的学制(通常称为“癸卯学制”,它是仿效日本学制而制订出来的), 而且也规定了各级各类学校均应开设“体操科”(体育课),并要求从小学到高等学堂,师范及职业学堂每周“体操科”时间为2或3小时(图1)。小学“体操要义”是:“在使身体各部均齐发展, 四肢动作敏捷,精神畅快, 志气勇壮, 兼养成其乐群和众动遵纪律之习”(舒新城编《中国近代教育史资料》中册,第436页)。对中学及师范学堂的“体操”,则强调“实用”,规定“其普通体操先教以准备法、矫正法、徒手哑铃等体操, 再进则教以球竿、棍棒等体操。其兵式体操先教单人教练、柔软体操、小队教练及器械体操,再进则更教中队教练、枪剑术,野外演习及兵学大意”。高等学堂的体操内容同样是普通体操和兵式体操。《奏定学堂章程》还强调,高等小学以上的学校体操科“宜以兵式体操”为主。1906年的《学部奏请宣示教育宗旨折》中,更明确提出:“凡中小学堂各种教科书,必寓军国民主义”、“体操一科,幼稚者以游戏体操发育其身体,稍长则以兵式体操严整其纪律”(舒新城编《中国近代教育史资料》上册,第223~224页)。足见“军国民主义”教育思想对当时学校教育和体育的影响是很大的。由于“军国民主义”影响,清末至民初,各级学校的体操课内容,除一些徒手体操和轻器械体操外,多半是“立正”、“稍息”、“托枪”、“开步走”之类的兵式体操。因此人们把上体育课叫做“下操”。这种“体操课”呆板枯燥,锻炼身体的价值很小,不能适应青少年身心发育的特点, 因而曾遭到社会舆论的遣责(图2)。

  1903年清廷学部颁布《奏定学堂章程》后,各级各类学校急剧增多。这时体操教员的缺乏成为兴学过程中一个突出的问题。由于受“军国民教育”思潮的影响,当时各学堂的体操教员大多由中下级军官充任,这些人仅有一些兵式体操知识,所教体操,“既无初等、高等之区别,复无小学、中学之特殊”(《学部为邓莹诗呈请设立体操学堂劄》,载《四川学报》1907年第5册)。这种状况,不仅妨碍学校体育的实施,而且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因此,培训体育师资成为当时学界的急务。

  1906年,清廷学部(教育部)通令全国各省,于各省城师范学堂“附设五个月毕业的体操专修科,授以体操、游戏、教育、生理、教法等。名额百名,以养成小学体操教习”。在此前后,赴日专攻教育和体育的留学生陆续归国,他们仿效日本某些体育学校的办法,在中国创办体育学校和体操专修科。1905年以后,除了一些短期体育训练班、传习所外,新创办的公立私立体育专门学校和体操专修科主要有: 大通学堂体操专修科(1905)、江苏两级师范学堂体操专修科(1906)、四川体育专门学堂(1906)、王氏树人学堂体操科(1907)、四川耀梓体育学堂(1907)、河南体操专科学堂(1907)、浙江两级师范学堂体操科(1907)、奉天师范学堂体操科(1907)、中国体操学校(1908)、中国女子体操学校(1908)等。这些体操学校和专修科的教学内容主要有:教育学、体育学、解剖学、生理学、普通体操和兵式体操等。上述体操学校和专修科,大多在辛亥革命前夕停办,而办学时间较长、影响较大的是中国体操学校和中国女子体操学校。中国体操学校由留日归国学生徐一冰、徐傅霖和王季鲁 3人创办于上海( 1920年迁浙江吴兴县), 修业年限两年。1924年校舍被战火焚毁,后又勉强支撑数年,于1927年停办,毕业学生共36届,1500余人。许多学生毕业后,又先后在上海、苏州、杭州、广东等地创办一些体育学校。中国女子体操学校也设在上海,第 1任校长系徐傅霖之妻汤剑娥。该校后更名为中国女子体育师范学校,1937年抗战爆发后停办,毕业学生共46届,1700余人(图3)。

  清末相继创办的体育学校,为近代体育在中国的开展作出了一定贡献。但是,这些体育学校的办学时间一般不长,招生数量又太少;加之各校大多采取一年、半年的短期培训的办法,学员的专业质量不高,因此,体育师资的培训还远远不能适应教育发展的需要。

  中国比较正规的田径、球类等运动及其竞赛活动,首先是由教会学校和基督教青年会开展起来的。这些运动的初期开展都受到外国人的控制,并服务于他们的目的。战争以后,一些帝国主义国家纷纷派遣传教士到中国建立教会。教会的活动,由宗教事业而推广到“慈善”事业和文化教育事业。19世纪后半叶和20世纪初,美、英等国各教派在中国开办的教会学校,一般无正式的体育课,只在课外开展田径、球类等活动,并组织运动代表队和运动竞赛。如1890年前后,上海圣约翰书院开展了田径运动,并举办以田径为主的运动会。这是中国最早的近代运动会。北京汇文书院、北京通州协和书院于1895年前后开展了棒球运动,并组织了棒球队,与此同时还开展了墙球、网球、足球等运动。1900年以后,一些教会学校较早地组织了以田径、球类为主的校际运动会。如1905年前后举行了有东吴大学、圣约翰书院参加的苏州“联合运动会”;汇文书院、协和书院也先后举办过田径、网球、棒球、足球等单项运动会。有的教会学校还与外国驻军进行球类比赛,如1906年协和书院与英国驻军在北京举行足球赛,“协和”队以2比0胜英兵队,获得“白瓷九龙杯”奖励。

  基督教青年会本是英、美等国对青年进行宗教宣传的组织。19世纪末叶以后,这个组织由北美向世界各地发展。从1885年起,在外国传教士的活动下,中国一些学校及学校之间开始组织青年会。至20世纪初期,该组织已遍布中国许多大、中城市。青年会在它的活动中,比较注重青年的兴趣、爱好及其他的青年特点。在体育方面,青年会的活动主要有:

  (1)传播近代体育。在1896年前后,有美国人在天津介绍了筐球(篮球)运动。1904~1908年间,天津青年会干事C.H.罗伯逊曾到京、津各校讲演,以“西洋体育”激发青年学生的兴趣;上海青年会干事C.H.梅克洛(旧译麦克乐)也在沪、宁一带的学校和体育团体中进行有关体育的演说。1916年以后,他任南京高师体育科主任时,编纂了不少体育教科书;20年代初期又以东南大学体育科为基地,创办《体育季刊》(原名《体育与卫生》)杂志。此外,津、沪等地青年会还经常组织体育表演,并建造体育馆、游泳池,以吸引青年参加体育活动。 ②组织并操纵早期的运动竞赛。 1910年在南京举行的“全国学校区分队第1次体育同盟会”(辛亥革命后追认为第1届全国运动会),是由上海青年会发起组织的,该组织体育干事、美国人M.J.埃克斯纳任此次运动会全国委员会主席。以后的第 2届全国运动会虽名义上由北京体育竞进会组织,但实际上是由北京青年会筹办的。 1913~1923年间的远东运动会,其筹备、选拔比赛等工作,也都为青年会的外国体育干事所把持。直到1926年前后,由于中国人民的强烈反对,这种现象才告结束。

  (3)培训体育专业人员。1908年上海青年会开办了“体育干事训练班”(后改为“中华全国基督教青年会体育专门学校”);1915年上海女青年会开办了“女子体育师范学校”。此外,天津青年会也开设过“体育干事训练班”。这些训练班和学校,曾为各地青年会培养了一定数量的体育专业人员。

  从1911年的辛亥革命至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中国先后经历了北洋军阀政府与政府近 40 年的统治。在此期间,开展体育运动受到种种限制与束缚。但是,时代在前进,体育运动也仍然取得了一些进展,并在各个时期显示出不同的特点。20年代是旧式体操体系(包括德国式体操、瑞典式体操、日本式普通体操及兵式体操等)在中国由盛而衰,英美竞赛性运动、游戏在中国逐渐发展的时期。这一时期也是田径、球类等运动进一步开展,学校体育得以更新的时期。30年代是体育运动相对高涨、体育体系的形成时期,40年代是体育运动的低潮时期。

  辛亥革命后,在资产阶级革命民主派的影响下,教育部于1912~1913年间颁布了新的学制系统(称壬子~癸丑学制),意欲对教育实行某些改革,但这个学制仍是仿效日本制定的。在教育部所颁布的中小学“学校令”及其“施行规则”中,规定中小学仍设“体操”一科,每周 3学时。中学“体操分普通体操、兵式体操两种,兵式体操尤宜注重,”这种情况同清末没有多大区别。

  1915年第 2届远东运动会在上海举行,中国获得总锦标, 但参加比赛的运动员多为教会学校师生,公立学校无能插足,这对教育当局是一个很大的刺激。同年,教育部指令公立学校“引导学生于体育正课之外,为种种有益之运动,专门以上学校,体操不列正课,尤宜组织运动部,随时练习,以免偏用脑力。每年春秋两季,宜酌开学校运动会、互相淬砺……”。自此以后,公立学校特别是普通中等学校出现了这样的现象:一方面,体育课仍以普通体操和兵式体操为基本内容;另一方面,在课外活动中又开展一些田径、球类等竞赛性运动。这就是后来一些人所说的“双轨制体育”。

  第一次世界大战以后,在世界范围内,由于教育科学的进展和一些新的教育学说的流行,各国体育都有不同程度的改进。总的趋势是:以培养“军国民”或“优良士兵”为目的的“体操”体系渐次衰落,而新鲜、活泼的田径、球类等户外运动、游戏则成为体育的中心内容。此种变化在中国也很快出现。当时正在兴起的“五四”运动,加速了学校体育更新的步伐。1919年10月,第5 次全国教育联合会的决议案中指出:“近鉴世界大势,军国民主义已不合新教育之潮流,故对学校体育自应加以改进。”此后,一些学校纷纷自行废止兵操。1922~1923年,北洋军阀政府教育部在公布新学制(又称“壬戌学制”,系仿照美国学制而制定的)及其《课程纲要草案》时,正式将学校“体操科”改为“体育科”(课);规定体育课内容以田径、球类等运动、游戏为主,并一律剔除了兵操。这是中国近代体育史上的一大进步。20年代以后,学校体育课与课外活动的内容渐趋统一,竞赛性运动在中等以上学校普遍开展起来。许多学校都成立了运动部,建立了各种运动代表队,学校与学校之间经常进行比赛。但是,由于锦标主义的日益盛行,青年学生中受体育之益者并不很多。

  30年代,政府对学校体育也有一些规定。譬如,1931~1932年,当时的教育部先后公布了中学与小学的“体育课程标准”;1936年公布了《暂行大学体育课程纲要》。随后又制定了中小学男女生《体育教授细目》。1940年公布了中小学和专科以上学校《体育实施方案》以及《各级学校设备暂行标准》等等。但由于这些文件本身不切合实际, 加之贯彻不力, 学校体育经费无保障等原因,它们在实施过程中并未产生多大效果。当时,各地学校在实施体育方面仍是各行其是、相当混乱。据1933年调查,北平、天津各大学中,有的有体育正课(如清华大学每周上 4小时体育课),有的只有每周两次课外活动(如南开大学、北大工学院等校,实际参加者,全校数千人中只占几十人),有的则仅有短时间早操。至于中小学校,因绝大部分体育教师未受过专业训练,他们实际是会什么就教什么,许多学校的体育课都以“自由活动”或自由打篮球来搪塞。也有少数学校体育开展得较好。抗战后,不少学校解散或迁往内地。由于体育经费、场地与师资更加缺乏,开展学校体育的正常条件已很难保证,特别是在大陆的统治崩溃前夕,学校体育普遍呈现没落景象。

  辛亥革命以后,特别是20年代和30年代前半期,体育的专业教育发展较为迅速。在为数众多的体育系、科和学校中,办学较为正规而且历史较长的是南京和北平的两所高等师范学堂体育科。南京高师体育科于1920年改为东南大学体育科;1928年改为中央大学体育系;抗战期间迁至四川重庆,1943年增设两年制体育科,自此以后科、系并存,直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初期。其所开课程基本上是从美国移植过来的,运动场地、设备在各校中是较好的,但在教学中有重学科、轻术科的倾向。1916~1950年,该科、系的毕业生共有 380多人。北京高师体育科(后改为北京师范大学体育系)1917~1948年毕业生共有 500多人(见北京师范大学体育系)。民国时期,尽管培养体育师资的学校及系、科数量不少,但实际招生人数并不多,毕业人数更少。据统计,抗战前体育学校和体育系、科毕业生最多的一年,人数也只有 154名。

  1919年的“五四”运动作为伟大的政治革命运动和新文化运动,也推动了中国近代体育的发展。“五四”运动作为一次反帝爱国运动,在体育上的反映就是首先促进了中国人收回体育主权。此后举办的各种体育比赛,逐渐改由中国人自己组织裁判,制定规则用中文,器材用国货等等。随着科学和民主思想影响的扩大,体育越来越引起人们的重视。提倡男女平等,带动了女子体育的开展。在体育领域内部,隶属于军国民主义简单枯燥的兵式体操不受欢迎了;以强健身体为主要目的的活泼有趣的球类、田径等新鲜项目得到了推广。在“五四”运动前后,随着马克思列宁主义传入中国,也出现了一些科学地论述体育的文章。1917年4月,年轻的在《新青年》杂志上以“二十八画生”署名,发表了《体育之研究》。这篇文章,用辩证的和唯物的观点全面论述了体育的目的、意义、科学价值和作用以及锻炼方法、注意事项等,是中国近代较早的一篇重要的体育科学论文。恽代英同年发表在《青年进步》杂志上的《学校体育之研究》,是另一篇科学的体育论文。它针对当时学校体育的实际状况和存在问题,正确地论述了体育的主要目的,并提出了一系列改革建议。

  中国近代体育组织,出现于20世纪初。当时,一些留日归国学生纷纷在江、浙、粤等沿海地区创立体育会。这类体育组织,多系反清革命志士暗中集聚革命力量的场所。此外,在广州和香港也成立了一些旨在提倡与组织运动竞赛的体育团体。1910年以后,特别是20、30年代,随着竞赛性运动的盛行,各种体育团体相继出现,其中影响最大的是精武体育会和中华全国体育协进会。

  精武体育会是一个庞大的群众性体育团体,它的前身是上海精武体操学校。精武体育会以研究武术、提倡近代体育为宗旨,除推广武术外,还开展篮球、足球、乒乓球等10余种近代运动项目。1911年秋成立女子部。1920年后,又向华南及南洋一带发展,在印度尼西亚、新加坡、吉隆坡、槟榔屿等华侨聚居区相继设立分会。至1928年,共成立总分会42个,会员约40万人。

  中华全国体育协进会是中国第 1个全国性的体育组织。其第 1任( 1924.8~1933.9)名誉会长是王正廷、张伯苓;名誉主任干事是沈嗣良。该组织先后于南京、上海、重庆等地设办事机构。全国体育协进会为自己规定的主要会务是:进行国际间有关体育问题的通讯交往;引进及审编各种业余运动规则;主办分区足球赛和轮值在中国举行的远东运动会;选拔出席远东运动会、奥运会及戴维斯杯网球赛的选手;审订每年全国田径及游泳运动最高纪录;出版《体育季刊》杂志;协助各地组织进行活动并解答有关各地关于运动裁判及疑难问题。此外,还参与筹办了第4、5、6、7届旧中国的全国运动会。全国体育协进会从1927年起,代表中国陆续参加了田径、游泳、体操、网球、举重、拳击等单项运动的国际协会。

  北洋军阀统治时期,政府当局不设专门的体育管理机构。当时,官方对学校体育的管理,主要是通过教育部和一些全国性的教育会议发布有关指令或决议来实现的。如1915年教育部指令各公立学校开展课外运动,并于春秋两季召开运动会;1918年第 4次全国教育联合会、全国专门以上学校校长会议以及全国中等以上学校会议通过决议,“推广新武术”,并将“新武术”列为中等以上学校的“体操课程”等等。那时,由于缺乏管理体育的机构和制度,任何“指令”、“决议”,都不可能得到有效的实施。从全国范围来看,体育运动的开展仍带有浓厚的自发性。

  1927年以后,由于其他一些国家的影响和国内许多体育界人士的促进,政府开始建立体育管理体制。1927年12月,大学院(后更名为教育部)召集部分体育专家于南京成立“全国体育指导委员会”。进入30年代后,政府开始建立体育行政机构。1932年在教育部下设体育委员会(后改称“国民体育委员会”),专门负责设计指导、督促全国体育工作。1933年及1936年,教育部还先后设置“体育督学”和“体育组”两个系统,前者负责督促、检查各地对体育法规的执行,后者主管学校体育、军训和童子军训练。除上述行政系统外,在党内、军内以及三青团内,均有相应的体育管理机构。

  中华民国时期,规模较大的运动竞赛活动有地区性运动会(包括华北运动会及华中运动会)、全国性运动会,还派人参加远东运动会和奥林匹克运动会。

  华北运动会的项目,第 1届仅有男子田径。从第 2届(1914)起,增加了男子篮球、排球、足球、棒球和网球。从第11届(1924)起,又增加男子体操(器械)表演。从第14届(1929)起,陆续开始有女子田径、篮球、排球和垒球。从第15届(1931)起,增加了男子摔跤、武术两个表演项目。从第17届(1933)起,又增加了冰球和滑冰两项。

  华北运动会的成绩相对说来较好,突出的有:在第18届(1934)华北运动会上,白春育创造了12磅铅球全国纪录,成绩是14.292米,焦玉莲创造了女子 100米全国纪录,成绩是13″ 2。这两项纪录一直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也没有人突破。在第15届(1931)华北运动会上,哈尔滨队创造的女子200米接力(50米×4)全国纪录(成绩28″ 6),也保持了18年而未被打破。华北运动会的历史较长,共举行了18届,运动项目比较齐全,也比较正规。它对促进我国华北、乃至全国体育运动的发展,起了一定的作用。

  是在“华中体育联合会”的筹组下召开的。参加单位有湖南、湖北、江西、安徽4省。从1923~1936年间,共举行了 6届华中运动会,会址分别在武昌、长沙、南昌、安庆。运动项目的发展情况是:第 1届仅有男子田径、篮球、排球,从第 2届(1924)起,增加了男子游泳、足球、网球3项;从第3届(1925)起,复增棒球1项;从第4届(1930)起,开始有女子田径、篮球、排球和网球;从第 5届(1935)起,又增加了女子游泳和垒球。此外,每届均有武术和体操表演。历届华中运动会以湖南成绩较好。但总的说来,运动成绩不及华北运动会。

  1910年10月,上海青年会发起组织了一次规模较大的运动会──全国学校区分队第 1次体育同盟会(会址在南京)。辛亥革命后,人们称这次运动会为第1届全国运动会。到1948年止,全国运动会共举行了 7届。

  第1届全运会时规定以华北、华南、上海、吴宁(苏州、南京)、武汉 5个区为参加单位,竞赛项目有田径、网球、足球和篮球。比赛结果,上海区获高等组田径、网球两项冠军,并获总分第一;华北区获中等组总分第一;圣约翰书院获学校组总分第一。华南区获足球冠军。

  第2届全运会以全国东、西、南、北4部为参加单位,竞赛项目比上届增加了队球(排球)、棒球两项。比赛结果,北部获田径、篮球、队球、棒球冠军和网球双打冠军;南部获网球单打冠军;东部获足球冠军。按总分计算,北部名列第一。

  第 3届全运会是中华业余运动联合会及武汉体育界人士筹办的,以华东、华南、华西、华北、华中 5区和华侨团体为参加单位。比赛结果,华东足球、棒球及网球双打获胜;华北田径、篮球及网球单打获胜;华中游泳获胜;华南排球获胜。华北获总名次第一。本届运动会的特点是:

  (3)男子竞赛设田径、全能(五项、十项)、游泳、足球、篮球、排球、网球、棒球 8种锦标,女子设田径、篮球、排球、网球 4种锦标。比赛结果,以上海、广东、香港成绩较优。

  第 5届全运会由政府“全运会筹委会”筹办。该届增设了男子“国术”(武术)锦标,且将田径锦标改为田赛与径赛两种锦标,同时增设女子垒球、游泳和“国术” 3种锦标。比赛结果,上海名列前茅。在这届运动会上,田径项目创造了一些较好的成绩,如男子100米跑全国纪录 10″7(刘长春创), 200米跑全国纪录 22″1(刘长春创),跳远全国纪录6.912米(郝春德创)等。

  第 6届全运会竞赛项目与上届相同,但增设了举重、竞走、马球、小足球、摔跤、自行车等表演赛项目。这届运动会仍以上海成绩最优。

  第 7届全运会是政府统治时期的最后一次全运会。该届参加单位共50余个。竞赛项目中,增设了男子举重、拳击和男子乒乓球(单打)、摔跤。此外,还增加了男子器械体操(仅有单、双杠)、跳水、水球、棒球、射箭、拳术等表演,女子有射箭、拳术及举重等表演。该届运动会中,香港队获男、女总分第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的历届全运会虽然逐步有所发展,但运动技术水平和成绩的提高却相当缓慢,许多项目的成绩长期停滞,甚至倒退。

  从1913年开始,至1934年止,远东运动会共举行了10届。比赛项目有田赛、径赛、游泳、足球、篮球、排球、棒球、网球8项,第9、10两届增加全能 1项。各项均设锦标,并在此基础上设总锦标。历届远东运动会中,中国以参加第 2届成绩最优,名次在菲、日之上(图4)。在远东运动会历史上,中国足球队实力一直较强,除第1届获亚军,第9届与日本平分锦标外,其余8届均获冠军。在历届田径、游泳比赛中,中国运动员也夺得了一些单项冠军。

  远东运动会及远东体协于1920年为国际奥委会承认,这是世界上第 1个与国际奥委会发生关系的区域性国际运动会和体育组织。1920年以后,远东运动会的比赛项目、规则、记分方法、丈量制度均受奥运会的影响而渐趋规范化、标准化。1931年“九一八”事变之后,日本军国主义者坚持要把伪“满洲国”拉入远东运动会,遭到中国人民和广大体育工作者、运动员的坚决反对,因此,经历21年的远东运动会,于第10届以后无法继续举办而宣告解散(图5)。

  1922年,中国开始同国际奥林匹克委员会发生关系。这一年,中国体育界人士、远东运动会的赞助者王正廷以个人身份被选为国际奥委会委员。1928年第9 届奥运会在荷兰阿姆斯特丹举行时,中华全国体育协进会派宋如海出席参观开幕式。1932年8月,第10届奥运会在美国洛杉矶举行,政府原不打算派代表出席,后因日本帝国主义者声称要派两名中国选手代表伪“满洲国”参加这届奥运会,引起中国人民的极大愤慨,在此压力下,全国体育协进会才募资派遣田径选手刘长春和教练员宋君复前往洛杉矶参加比赛(图6)。1936年8月,第11届奥运会在德国柏林举行,中国派了140人的代表团出席。其中,男运动员69人参加了田径、足球、篮球、游泳、举重、自行车的比赛,并有武术运动员前往表演。比赛结果,除符保卢的撑竿跳高以3.80米的成绩取得决赛权外,其余各项均在初赛中被淘汰。这次随同运动员前往的还有“中华赴欧体育考察团”。1948年7~8月,第14届奥运会在英国伦敦举行,中国派出一个代表团参加,计有足球选手20人,篮球选手10人,田径选手 3人,自行车和游泳选手各 1人(无女选手)。另外还有30人的随行者。比赛结果,各项均在预赛中被淘汰。

  民国时期,担任过国际奥委会委员的中国人,除王正廷外,还有孔祥熙、董守义等。

  1927年以后,中国领导了一系列武装起义,先后在全国建立了许多革命根据地。在这些革命根据地里,中国在进行经济、政治、文化建设的同时,也注意开展体育运动。革命根据地的体育运动,有力地配合了各个时期的革命斗争、特别是军事斗争,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开展社会主义体育积累了经验,准备了干部。

  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1927~1937),中国和工农红军先后创建了广东海陆丰、井冈山和赣南闽西、鄂豫皖、湘鄂西、赣东北、广西左右江、陕甘和海南岛等10多个革命根据地。其中最具代表性的是赣南闽西根据地,即通常所称中央苏区。这里的体育运动最为活跃。在中央苏区,无论工厂、机关、学校、连队,都普遍建立了“列宁俱乐部”(亦称“列宁室”),这种组织在工会和青年团的具体领导下负责筹办、组织各单位的文化体育活动。据统计,中央苏区曾有俱乐部1917个,参加文化体育活动的固定会员达 9.3万余人。当时,各级党政领导干部注意带头参加体育锻炼。如曾坚持参加冷水浴、做体操、跑步、爬山、打篮球、踢足球。还和徐特立等领导修建了瑞金沙洲坝的大运动场。朱德、邓发、张爱萍、杨勇等经常打篮球、排球;任弼时当时是苏区中央局篮球队的中锋;、经常跑步;红军女子大学校长康克清曾带领学员在双清桥下游泳。

  中央苏区有3000余所列宁小学,学生10万余人。在列宁小学与儿童团中开展了徒手操、 表情歌舞、 游戏、舞蹈、秋千、拍皮球、叠罗汉等多种体育活动。苏区的少先队设有中央总队部,由周恩来兼任党代表,总队部下设有专门的“体育训练委员会”。少先队的任务是协助赤卫队保卫地方,站岗、放哨、当交通员,每人手持一根棍子,经常进行操练。每逢大的节日就举办各种体育比赛,如1933年先后在瑞金、宁都举行了“闽赣两省少先队军事体育比赛大会”(内容有步伐操练、散兵群、瞄准、投弹等)和“闽赣两省少先队运动会”(内容有篮球、足球及各种田径赛项目)。中央苏区曾创办多所大学和专科学校,这些学校也广泛开展了体育活动。设在沙洲坝的苏维埃大学经常开展的体育项目有足球、篮球、乒乓球、单杠、双杠、赛跑、竞走等,还举行过有关体育活动的讨论会。在机关干部中盛行球类运动,不少机关都组织了球队,经常进行比赛。篮球以少共中央篮球队实力最强,该队曾在1933年“五卅”全中央苏区的运动大会上,打败了所有对手,取得大会篮球赛冠军(图7)。

  在中央苏区,每逢“五一”、“八一”、十月革命节等重大节日,以及三一八、五卅、“九一八”等纪念日,几乎都要举行各种运动会。竞赛活动往往结合军事体育、政治教育和文娱表演进行。在举行各种田径、球类项目比赛时,常常有障碍跑、投弹、刺杀、马刀、抬担架、爬云梯等比赛。此外也进行游戏、跳舞、高跷、霸王鞭、表情歌舞等表演和比赛;儿童的比赛中有竹箭射击、打野外等项目。1933年“五卅”纪念日,在瑞金叶坪大练兵场举行了“中华苏维埃共和国第1次运动大会”, 计有300多名运动员参加了篮球、排球、足球、乒乓球、网球和田径等项目的比赛。少共中央队获篮、排球冠军,红军学校队获足球冠军。这次运动会后还宣布成立革命根据地第 1个体育组织──中华苏维埃共和国赤色体育大会。

  除中央苏区外,其他革命根据地也开展了不同规模的体育运动。如在方志敏领导下创建的赣东北苏区,于1931年曾在列宁公园附近修建游泳池,平整大操场。这里常开展田径、球类、游泳、军事体育以及秋千、举石担、爬山、武术等民间体育活动。每逢春、秋两季还召开“赤色运动会”。

  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全国各地苏区曾有工农红军 30万人。 红军是苏区的开拓者、建设者和保卫者,也是苏区体育的骨干和先行者。体育运动是红军进行战备训练、增强战士体质、活跃部队、丰富业余文化生活的重要内容。在红军部队中,各种军事体育得到广泛开展。井冈山时期,红军领导人经常带领部队,结合练兵进行爬山、行军、打野外、做游戏等活动。当时常常把部队分成两支,集合在山下,一声令下就比赛爬山夺红旗,优胜者往往奖给3发子弹、两片烟叶或1双草鞋。在红一方面军和其他红军部队中,结合练兵,开展了射击、刺杀、劈刀(又叫“马刀花”)、爬山、跳障碍、爬云梯、木马、投手榴弹、过独木桥等军体项目。红军部队普遍采用“三操两讲堂”制(每天出3次操、上2次理论课)。上述军事体育项目,就是出操的主要内容。此外,跑步、爬绳、跳高、跳远、撑竿跳高、投标枪等项目也是紧密结合战斗需要来开展的。另外,在连队俱乐部领导下,也开展了各种球类、单双杠、打秋千、舞蹈、游泳、棋类等文化活动。在《红四军第九次党代表大会决议案》中规定:“以大队为单位,充实士兵娱乐部工作,作下列各种游艺:

  (6)旧剧等”。在各种节日和纪念日,红军中的各种军事技术比赛和体育比赛相当活跃。1933年定8月1日为建军节后,各部队在每年的建军节纪念活动中,几乎都有体育比赛。中央苏区的红军曾多次举行“八一运动会”。

  1934年10月至1935年10月,红军进行了震惊中外的二万五千里长征。在长征途中,他们仍然结合练兵,因陋就简地开展体育运动。有的部队新到一地宿营,常常勘察江河、池塘,以进行游泳活动。长征到达遵义后,红一方面军战士曾同当地中学比赛过篮球。1936年4、 5 月间,朱德率部队随红四方面军到达四川甘孜炉霍县,准备过草地时,曾和战士们一起在驻地修建运动场,开展篮球、田径等运动;并于“五一”节召开了运动会。长征结束后,1936年在甘肃庆阳举行了全军运动大会。1936年,红一军团曾举行了“五一”运动大会。同年5月,红十五军团也召开过运动大会,为搞好抗日统一战线工作,这次运动会曾邀请的东北军关麟征部参加比赛。运动项目有武装赛跑、平台、木马、单杠、双杠、篮球、排球等。红军中的体育活动,体现了为革命战争服务的目的和艰苦奋斗的革命精神,其优良传统为后来的八路军、新四军和人民所继承和发扬。

  抗日战争时期,全国各抗日民主根据地在不同时期,都不同程度地开展了体育活动,其中以陕甘宁边区的体育活动最活跃。中国中央于长征到达陕北后,开始驻在保安县(现志丹县)。当时在红军部队、工厂和机关中就开展过跳高、跳远、赛跑、爬墙、盘绳、跳绳、掷铁饼和篮球、乒乓球、网球等各项体育运动。1937年1月,党中央进驻延安。从此,陕甘宁边区的体育就以延安为中心逐渐开展起来。

  抗战爆发后,随着大批进步青年学生从全国各地涌入延安和许多干部学校在延安建立,延安体坛出现了新的局面。1937年秋,中央青年工作委员会延安工作科下设青年俱乐部,开始筹办延安全市性的体育比赛,并组织群众在延安北门外的大砭沟修建青年运动场。1939~1942年,延安的体育运动形成高潮。为加强对群众性体育运动的领导,1940年5月4日成立了根据地著名的体育组织──延安体育会,由李富春任名誉会长。体育会的主要任务是积极组织和推动各基层单位的群众性体育运动,增强军民体质,提高工作、生产和学习效率,为抗日战争服务。体育会成立后,有了一定的经费,在经济、技术指导、器材设备等方面对各单位提供一定帮助。体育会在延安曾提倡每天“10分钟运动”;组织过示范表演和体育照片展览;利用假日、 节日组织全市性运动会和各种比赛。 1941年“五一”节举行了全市工人的球类竞赛;同年“五四”又举行了延安各界运动大会。1942年,在体育会的安排下,中央党校和延安大学曾各派出20多个篮球队,进行了两个多月的对抗赛。1942年1月25日,延安还成立了一个体育学术机构──“延安新体育学会”。朱德被选为名誉会长。会上决议要对体育、卫生等问题进行研究,并倡议在延安举行一次大规模的运动会(即同年召开的“九一”扩大运动会)。

  为培训边区的体育干部,1941年春,在中央青年工作委员会军体部领导下,在延安青年干部学校办了一个体育训练班。同年9月,陕北公学、中国女子大学和青干校合并为延安大学,体育训练班就扩大为延安大学体育系。这个系有专职工作人员1人,既管行政,又搞教学,其余教员兼职进行义务教学。在教学上采取能者为师,互教互学的办法。教师们编出了各种教材,开设了篮球、排球、田径、垫上运动、游泳、滑冰、体操、舞蹈、解剖学、生理学、体育理论等课程。学员有30多名,冬天和雨天在窑洞上课,晴天在山沟或山坡上课。延河滩就是田径场;延河是游泳和滑冰的好地方;篮、排球网自己织;破麻袋装上麦秸、羊毛就是体操垫子。当时器材简陋、伙食差,但是大家学习、锻炼的情绪仍然很高,有的人 100米跑的成绩是12″,跳远跳出 5.9米。这批学员在1942年夏天结业后,大多分配到部队和边远的学校担任体育指导和教学工作(图8)。

  1942年9月在延安举行的“九一”扩大运动会,是抗日战争时期革命根据地最大的一次运动会。这年6月开始筹备,不少机关、学校、工厂、部队进行了选拔赛,组成各单位、各系统的体育代表队。党中央和边区政府对这次运动会很重视,不少负责人直接参加领导工作。朱德任会长;贺龙、柳湜任副会长;李富春、肖劲光任正、副总裁判,裁判委员会委员有、王震、徐特立、吴玉章等;资格审查委员会主任是,委员有等,具体工作由延安体育会负责和主持。大会于9月1日在延安大砭沟青年运动场开幕(图9)。朱德致开幕词,吴玉章致贺词。参加运动会的有延安市各机关、学校、工厂、部队的代表,还有边区各专署、县、市的运动员共1300多人。八路军 120师和山西新军的代表还专门从晋西北抗日根据地赶往延安参加。比赛项目有田径、篮球、排球、游泳以及武装爬山,武装爬障碍、射击、投手榴弹等。此外还有网球、足球、棒球、马术、赛马、跳水、武装渡河、举重、双杠、单杠、木马、垫上运动、团体操、舞蹈、武术等表演项目。比赛分男子、女子、少年3组进行。

  长征到达陕北的工农红军和长征时留在南方各省的红色游击队,于抗日战争爆发后分别改编为八路军和新四军,他们继承了工农红军的光荣传统,重视开展各种各样的体育运动。抗战最初几年,八路军总部转战在晋东南山区。在紧张的战斗间隙,朱德、罗瑞卿、左权常和干部、战士一起打篮球、赛排球和踢足球(图10)。当时机关和连队都有篮球队,仅司令部就有3个队,经常和政治部进行友谊比赛。八路军总部还多次召开小型运动会,比赛项目有球类、田径和军事体育项目等。其他各抗日根据地的八路军部队也开展了体育活动,例如冀中军区在 1941 年“五一”和“五四”就开过运动会;战士们曾化装穿过封锁线,到敌占区天津去买回篮球和关于比赛规则等体育书籍;并派出一个篮球队,穿过封锁线,到晋察冀军区去参加庆祝“七一”的篮球比赛。

  在八路军中 120师的体育活动享有盛名。师长贺龙、政委关向应很重视体育。从1940年1月起,师部配备专职体育干部;同年7月,在师部教育科下设体育股,要求纵队、旅、团各级司令部设体育参谋。1941年“八一”运动会后,贺龙师长还亲自召开全师体育工作会议,布置检查体育工作。1942年1月在师部和“抗大”七分校创办了“体育训练队”,培养了一批体育干部。当时,在120 师较广泛地开展了球类、田径、体操、举石担、举石锁等活动。此外,军事体育项目开展得也很普遍,投弹、射击、刺杀、超越障碍和器械体操被称为“练兵五大技术”,不但进行广泛训练,而且列为运动会正式比赛项目。120师特别盛行篮球运动。该师每个营都有1个篮球队。1938年初,由司、政机关和师直属队干部、战士组成的 120师战斗篮球队(筒称“战斗队”)是抗日根据地最强的篮球劲旅。该队两次战胜陕甘宁边区的冠军──东干队,因而誉满全国各抗日根据地。“战斗队”最初有队员30多人,在频繁的战斗中坚持训练,不但打篮球,还广泛开展排球、游泳、田径、骑马和各种军体项目,成为部队开展体育运动的骨干。

  抗战期间,战斗在华中各地的新四军也开展了体育运动。如1939年,新四军挺进纵队进入苏北江都大桥地区,在日、伪军和反动军队的包围下,仍利用休整间隙开辟运动场地,自制运动器材,开展了刺杀、投弹、跑步、跳远、跳高、单杠、木马和篮球等活动。1940年春,该纵队还举行了一次运动大会。1942年元旦,新四军军部、师部、7旅旅部、8旅旅部等篮球队同前来慰问的八路军 115师慰问团篮球队在军部驻地举行了新年篮球友谊赛。

  抗战胜利后,八路军、新四军发展为中国人民。在1946~1949年的解放战争时期,各解放区和人民各野战部队、地方部队,在战争频繁的空隙,仍然结合练兵开展了各种体育运动。